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的通知》(国能综通新能〔2020〕78号),《通知》明确:为全面落实《可再生能源法》及风电行业管理政策,推动风电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能源局2020年能源监管重点任务安排,现组织开展风电开发建设情况专项监管。
重点监管内容
(一)风电规划及年度建设方案执行情况。包括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是否按照规划确定年度建设方案;是否存在超规划或年度建设方案核准项目的情况。
(二)风电产业政策落实情况。包括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是否按照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组织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消纳能力合理安排新增项目规模;是否按要求组织开展集中式陆上风电项目和海上风电项目竞争性配置,方案是否科学合理,程序是否公开公平;分散式风电项目建设是否按照有关规定执行;是否存在向投资企业捆绑其他产业项目、转嫁分摊收取不合理费用情况。
(三)项目核准建设情况。包括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展项目核准工作,程序是否合法合规;风电企业是否存在超核准期限建设的情况、是否存在未核先建情况、是否在国家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填报、更新项目核准、开工、在建、并网信息。
(四)电网公平接入情况。包括电网企业是否定期开展消纳能力研究论证,制定消纳方案,定期向社会公开消纳容量空间;是否按规定及时向风电企业出具并网接入意见;是否存在未及时建设电网配套接入工程和回购企业自建送出工程情况;是否按照规划和消纳能力合理安排项目并网时序;是否存在要求风电企业超标准配置接网设备和不合理收费;是否公平合理考核风功率预测结果。
(五)项目建设标准执行情况。包括风电企业是否按国家有关设计标准和核准文件要求开展风电项目建设;项目开工建设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违规变更投资主体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