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1日起,制造业增值税税率17%调整为16%
很多客户已开始发函要求降价1%,
而电缆厂呢,则认为降价要求不合理!
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那么到底降价1%是否公平?
电缆网为大家做了个通俗易通的分析,
是否应该降价,大家看着办。
何为增值税?
增值税征收是针对商品增值部分征收的税率即“毛利”,同样的减税1%也只适用于毛利部分,而客户可能误认为是对商品总价降价。双方认为的降价主体的不同,所以导致歧义产生。
举例说明
纺织厂A销售了100万元布料给服装厂B,服装厂B把这批布料加工成服装,200万元卖给了大商场C,大商场C把这批服装300万元卖给了某大企业D。
下面税款计算环节。为了计算方便,不计算纺织厂A的进项。
纺织厂A缴纳增值税销项税金为100*17%=17万。开具专用发票,销项税金17万元。
服装厂B销项税金为200*17%=34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金34万元。
纺织厂A开给服装厂B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17万,服装厂B抵扣17万,服装厂B实际缴纳增值税17万。
大商场C销项税金为300*17%=51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项税金51万元。抵扣服装厂B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金34万,大商场C实际缴纳增值税17万元。
简单说,增值税是流通环节中每一个企业对本环节增值的部分缴纳增值税~ 可以说增值税的抵扣链条设计是非常严密的,非常优美的。因为下游抵扣进项税的需求,会倒逼行业上游开票缴税。
回到制造业增值税税率调整的话题
假设一电缆厂
当增值税税率17%,税额占该厂家电缆总价的1.7%,减税至16%后,税额占商品总价的1.6%,总体仅降成本占电缆总价1.7%-1.6%=0.1%。
如果厂家按客户要求对电缆总价降价1%,则厂家将亏损 1%-0.1%=0.9%。
可见,要求厂家对商品总价降价1%确实是不合理的!
当然也存在合理的情况,就是整体供应链都降价1%!
假设A=原成本,B=原利润
在增值税降为16%,成本降低1%(即供应商也降低1%),销售价降低1%的情况下:
现含税价 = (A+B)*1.17*0.99
现进项税=A*0.99*0.16
现销项税=(A+B)*1.17*0.99*0.16
现利润=现含税价+现进项税 –成本-现销项税
=(A+B)*1.17*0.99+A*0.99*0.16-A*0.99-(A+B)*1.17*0.99*0.16 =0.14A +0.97B
现利润与原利润相等!
虽然整体供应链都降价1%,利润不变,可是每家公司对应多家供应商,保证所有供应商都降价1%,几乎不可能,而若只对客户单方面降价,则企业利润降得太多,公司自然不能承受也不愿意承受,所以大家还是保持价格不变吧,一是没有节外生枝,再则每家公司都能享受到国家的优惠政策。